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5-2027年綜合能源(光伏、充電樁、儲能、能源管理等)工程監理單位入庫招標(項目名稱),項目業主為揚州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2025-2027年綜合能源(光伏、充電樁、儲能、能源管理等)工程監理單位入庫招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揚州市。
2.2 工程規模:
2.3 招標范圍:2025-2027年綜合能源工程施工階段及缺陷責任期內的監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1)投資控制;(2)工期控制;(3)質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組織協調;(8)質量保修期的監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監理服務期:2025年8月至2027年7月(兩年)
2.5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一個標段。
2.6 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且同時具備電力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或電力工程);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人數:1人.
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專業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者電力工程等(以畢業證書所學專業或者注冊專業為準。
3.8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監理員的要求: 1人;
3.9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項目總監無在手工程或項目總監在手工程情況符合揚建工(2014)8號文件的規定。項目總監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括:(1)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2)不得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標人須提供為授權委托人及擬派項目總監繳納近3個月任意一個月養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近3個月任意一個月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的證明材料;采用網上自助查詢方式的,如當地社保管理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個月的新辦企業只需提供繳納名冊(名冊中包含授權委托人、擬派項目總監);新成立企業距投標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證明材料(以新辦企業營業執照發放日期為準),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
3.10.2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的要求,增加對失信被執行人懲戒措施;
(1)評標中的懲戒措施,在評標階段,投標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評標委員會不得薦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2)中標人確定的懲戒,在中標候選人公示至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的期間,公示的 中標候選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人應當取消其中標資格,并重新確定中標人。招標人確定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為中標人的,中標結果無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信用中國 ”和“信用江蘇 ”網站予以公示。
3.1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4.評標辦法
綜合評分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獲取時間: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9日。
5.2投標人需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報名領取招標文件
5.3江蘇蘇中興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部(揚州市文昌中路20號1-502,5樓527)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14日9時30 分。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受。
6.3 江蘇蘇中興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四樓開標室(揚州市文昌中路20號1-502)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揚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揚州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網站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揚州中燃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蘇中興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揚州市文昌中路20號1-502 |
郵編:/ | 郵編:225000 |
聯系人:/ | 聯系人:劉先生 |
電話:/ | 電話:0514-85100705 |
傳真:/ | 傳真:0514-85100628 |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2025年7月24日